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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专栏
医保政策

医疗保险报销规定

发布者: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19/11/25

1、使用部分自付药品:个人先行负担10%,90%列入正常比例报销。个别药品先行负担50%,50%列入正常比例报销。

2、使用单价500元以上的材料:个人先行负担30%,70%列入正常比例报销。

3、进行大型检查:个人先行负担8%,92%列入正常比例报销。

4、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(PET):检查费需个人全部自费,使用医保范围内的造影剂按照比例报销。

5、使用医疗保险目录内,但是不符合医疗保险报销适应症的药品、手术、操作、材料、检查等需个人全额自费。

6、使用医疗保险目录外的药品、手术、操作、材料、检查等需个人全额自费。

7、人工器官按照医疗保险最高限额支付,超出最高限额的部分自费,此规定适用于上述医疗险种类别。实际费用低于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的,按实际金额纳入医保报销范围。